|
8月14日下午,荆门市召开荆门城区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动员会,启动荆门城区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安排,从现在开始,公安、交通、残联、城管、工商等部门将组成专班,联手在荆门城区集中开展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将严厉查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三轮车、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为,违者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严厉打击各类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车从事载客经营活动,违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的机动车从事载客活动,违者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副市长张尚贵出席会议并对整治活动进行部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