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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人民公仆、湖北省公安厅“雷政富”酒足饭饱后留影
2002年春天和唐江疆认识.
2 003年10.1,我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到达宾馆后,我进入卫生间洗漱.出来之后,唐强行与我发生了关系.由于事发突然,我不知所措,只有躲进卫生间哭了很久,唐敲门把我从卫生间里叫出来,指着床单血迹说:”我没有想到你是处女,我会对你负责.”在我回学校后,收到唐给我寄来的一封信,信中提到此事,并承诺对我负责.(我可以视作是书面约定吧?)
2003年11月中旬,我发现自己怀孕了,于2003年11月17日在学校周边的医院做了人流手术.
2005年4月20日,我发现怀孕,于2005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京民医院做了药物流产.2005年4月27日去该医院服最后一次药.由于药流未尽,下午又在该院,进行了刮宫手术。
2005年7月10日发现怀孕,同时发现子宫肌瘤(良性)医生说:是上次流产伤着子宫,且两次间隔时间较短造成的,医生并建议要求生下孩子,不然以后将很难怀孕,我也要求生下孩子。唐说:“刚毕业还没有能力去养活这个孩子,且和子宫肌瘤在一起孩子说不定不健康,要求把孩子打掉”。医生给两个方案:(一)打孩子,然后做子宫微创手术切除肌瘤,这种方法治根;(二)打孩子后,激素治疗,这种方法治标不治本,以后还有可能复发,而且还有副作用,但打激素的费用较(一)种方案要少。由于我们没有钱就选择了第(二)种方案,于2005年7月18日在江苏省淮安市计生医院做人流手术,并后又在该院作激素治疗。
2006年6月3日,我从北京到了武汉,以为从此可以幸福生活了。唐江疆当时下派在宜昌锻炼,请他同学在华中师范大学南门为我租了房子,6月13日,唐从宜昌来武汉看我,发生关系,我发现唐可能和别的女人发生了关系(这个事情另外附说明),2006年7月下旬发现怀孕,2006年7月24日在洪山区街道口省妇幼保健院做了人流手术。
以下作为补充内容:2006年9月中旬,唐从宜昌回湖北省公安厅上班,我要求和唐同住,唐借口不好住为由拒绝。后来唐与某个朋友之间因唐拖欠他400元装修款,他来问唐讨要,唐借墙粉刷不好之故不给,且把此人打伤。此人愤怒之下告诉我实情:唐让知道内情的人不要告诉我,他分宿舍的事情,还经常带女人去宿舍。(到现在为此,我仍然没有去过)
下面讲述的事情是我一辈子不能原谅唐及唐的父母,也在我心里深深地插上了一刀。(到目前为此,我也仍然没见过唐的父母),2006年10月1日长假期间(10月6日是中秋节),我根本就找不到唐江疆,后来了解到,10.1期间唐又去找另外一个女人去了。
10月,之后我就再也找不到唐江疆了。我到他的工作单位湖北省公安厅去找他,但进不去,也不知道他的住处,连电话唐也选择关机。
2007年元旦期间,我在湖北省公安厅一个公大校友群里看到唐江疆给大伙发祝福的话,我把我和他之间发生的事情略写成文字发布在该群里。2007年1月4日晚唐下班来到我租住的地方,殴打我,说我让他颜面尽失。我把房东及她女儿叫来替我报警,唐亮出印有“POLICE”字样的毛衣把她们赶走。
2006年3月17日从北京去宜昌看望唐,并住在宜昌市内某宾馆几天,唐江疆有把避孕套放在枕头下的习惯,唐在我们退房前数了剩下的避孕套,还告诉我只剩下5个了(杜蕾斯正盒装是12个).我回到北京后,唐电话里告诉我:“把剩下的避孕套忘拿了,反正就剩5个了,给收拾房间的服务员拿去用好了”。
2006年4月中旬一天,他给我打电话说:宜昌一个女记者要和他结婚,不然就从长江大桥上跳下去。
2006年6月13日,唐到我在华师大南门租住房内看我,我们发生关系,我发现杜蕾斯盒子是打开的,我当场问唐:避孕套是不是和女记者用剩下的?(我数了剩下的和我们用了的一共8个,一整盒是12个,也就不是整盒的)唐回答:是我刚买的.我问唐:为什么会是8个,另外4个呢?唐沉默,没有回答我.那天我们就不欢而散!!
唐江疆曾信誓旦旦地说 什么我一天是他的女人,一辈子都是他的女人
2015年,已经结婚的唐江疆又来南京找我,吃完饭,我就准备送他去车站候车。唐江疆说,他不走了,让我帮他找个宾馆。我就带他去我家附近的一个宾馆,到宾馆前台登记时候,他居然要我拿身份证登记,我拒绝了,他只好拿他自己的登记。登记好后,唐江疆讲,把东西放房间再下楼买点水和毛巾,前台的服务员说,访客也要登记,我只有拿出身份证登记。(唐江疆还问服务员可不可以不要登记我的)。
到宾馆后,我打开电视。他出来说,到这里来还看电视吗?关了。我就把电视关了。他抓住我的两只手问我会不会跳舞,我说我不会。他把我的手放到他心脏的位置说,自信点,我的心里一直有你的位置,他来南京就是不想让他爱了十几年的女人胡思乱想,说自己瞎了眼睛。说完就抱住了我,我就把头靠在他的胸口。他亲我,摸我,随后唐江疆就解开我的内衣,脱了我的衣服,摸我的胸说,没有以前大了,没有他的滋润已经缩水了,又和我发生了关系。一个已经结婚的男人,铁证如山地越轨,在外乱搞两性关系。
一个已婚男人婚外和别的女人发生关系,这是什么行为?在已经有女朋友的情况下,却长期骗取一个女大学生的信任,在外长期租房同居,我为她偷偷摸摸同居六年,流产 四次。现在唐江疆居然在湖北省公安厅纪委那里恬不知耻地说,他没有和我发生过关系。
以上是我以前在荆楚网上举报唐江疆的帖子。湖北省公安厅当时说,唐江疆没有结婚,单位不管民警私生活,那么请问:民警没有结婚,私生活就可以这样糜烂吗?就可以在外假借恋爱之名,行满足性欲之实,与一个女子交往六年,却没有带她见过父母,没有去过单位,明明自己有宿舍可住,却瞒着女方称自己没有房子,要求在外长期租房发泄性欲……同居六年,流产四次,玩弄过三个女人……
请问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一名人民警察,就该这样遵守社会公德吗?湖北省公安厅就是“雷政富”们玩弄女性的乐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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