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焕冬)19日下午,黄石市长董卫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讨论了《黄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黄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安排部署大冶市高新区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相关工作进行。 会议指出,市政府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活动,在行政决策前要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同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以解决市政府具体重大决策事项的界定问题;根据法定权限和职责,明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职责;适时对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过程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会议指出,申报及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引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升区域创新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经济实力的重要抓手。会议要求,要以大冶市为责任主体,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做好“黄石大冶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力争申报取得成功。园区要认真做好各项规划编制及资料收集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提升园区科技创新水平,有效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切实按照创建要求全力开展“以申促建”工作。 会议还就黄石市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等工作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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