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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孤帆远去 于 2015-8-28 13:36 编辑
昨天和今天的《今日说法》里,讲述了:三个人,三个家庭,30多岁、40多岁和50多岁,因婚外情,导致三个家庭破裂。
湖北荆门市宋某某,一个某学校的保卫干部,有自己的家庭,还有一个4岁的孩子。在一次舞会中认识了张女士,半年的追求和约会中,两人逐步完成相识、相恋、能上床滚床单的情人。
李某,荆门当地一商人,50多岁,有家庭,有老婆,也有闲钱,因此,结识张女士后,成为十几年的情人关系,经常出手照顾张女士,出钱帮张女士购买商品房,对张女士有求必应,张女士对其性要求也是百依百顺,常到宾馆里陪曾先生滚床单,如喝茶一样简单方便。也曾经被李先生的老婆发现过,扇了张女士一嘴巴,一阵吵骂后,看在家庭和财富上,李夫人以后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晃十几年过去了。
张女士,某行政机关工作,也有家庭,还有一个7岁的孩子。内有丈夫外有情人,其乐融融。不曾想,两情人关系被一情人发现,两情人协商不成,都相互不让,行凶斗狠,结果一人死亡一人进监狱。
张女士说,不是我的责任,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争斗。
难道张女士就没有一点社会公德和遵循公序良俗原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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