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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天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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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天门市 2015-9-6 16: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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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个人账户部分配置在个人医保卡(社会保障卡)中,供参保职工个人用于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及门诊支出等。个人账户由以下几块组成:
(一)在职职工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二)参保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以实际缴费工资额为基数,在职职工35周岁以下的1%;36周岁至49周岁的1.5%,50周岁以上的1.9%
(三)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个人账户以单位申报实际缴费工资额为基数4%记入。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分配,经地税征收部门医保费征收到位后,导入全国统一“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分配记账。只要您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所在单位全体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即自动统一分配。不存在您所反映的年轻教师不分配,年长教师要经催促后分配或少配的现象。另经“金保工程”系统查询,天门市胡市中学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已分配至2015年7月,系统显示均为正常。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向天门市胡市中学或天门市医保局进行询问,天门市医保局查询电话:0728-5231655。也希望您通过正当途径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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