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黄州溺婴
北宋中叶,黄州民间夫妻只养二男一女,过此数则将初生婴儿用冷水浸杀,特别是女婴。闻此陋俗,苏轼在黄州积极组织救婴活动,自古耕道负责募捐筹款。苏轼在经济拮据的情况下,也捐款十千,并以为“若岁活得百个小儿,亦闲居一乐事也”。 苏东坡贬来黄州不久,发现鄂东一带溺婴,特别是溺女婴、弃女婴的恶习十分严重。因为皇上有令,苏东坡“贬黄州任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署公事”,他就把黄州知府找来,一起商讨拯救溺婴之事。商量的结果,形成了三条措施:一是动员社会上较富裕的人家收养弃婴,苏东坡带头收养;二是建立收养弃婴组织机构,类似于今天的福利院来收养弃婴,同时动员和组织社会开展捐款捐物活动,支持收养弃婴;三是制订罚处弃婴、溺婴者条款,遏止弃婴、溺婴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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