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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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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九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荆门市掇刀区双泉村6组在房屋征收时,没有征求公众意见;没有拆迁公告;没有公开补偿方案。房屋征收时强行要求被拆迁户填写“承诺自愿放弃一切物品所有权的《承诺书》。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极大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掇刀区政府和拆迁办置公民的利益于不顾,派人剪断电线;非法关掉进村的自来水总阀门后盗走阀门开关,又在阀门上倾倒一车土石,把水、电一断了之。村中留守的难民在炎热酷暑中陷入绝望,电力、供水等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供电部门竟然回答,说是因非供电资产部属于抢修范围,因为我们都有客户号的,电费都是按时交到供电所的,事实门前他们无言以对。又说是因为拆迁办断的电,跟拆迁部门联系,他们却说拆迁办无权断电,他们断电时违法,只有供电局才能断电,荒唐至极。现在村里已被断了水电几个月了,也没有部门来解决这一问题。毫无疑问,断水断电,绝不是偶然的,而相关部门却是当了“帮凶”。为何当地职能部门能够长时间保持沉默,能够长时间对公民的诉求不理不睬,这是怎么样的敷衍! 这需要上级部门介入调查,还村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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