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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教育局领导:
今天我要反映一件有偿家教事件:云梦县城关二小五年级的一位班主任,辛老师,是一位女老师,教语文。
作为一名班主任和一名语文老师,她主动联系家长要求给该班的学生补习作文,现已招收学生30余名。我不否认是有部分学生家长主动要求补课,但是大部分的家长却因为学生在她班中,担心拒绝后自己的孩子受到老师的不同待遇,所以无法拒绝,只得报名,报名费600元。
我个人认为这是很不恰当的行为,原因有如下几点:
1、小学生缺乏判断力,对自己是否掌握教学内容缺乏准确的判断,若教师觉得自己的学生作文不好,可在课上加强作文教学。为什么一定要在课下补习,那课堂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2、家长,学生和老师关系微妙,小学生视老师为权威,家长怕不答应委屈了孩子,只能乖乖掏钱,这就是小学老师补课的便利。
3、无论是否自愿,有偿补课绝对是违反中华人民教师法的。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城关二小是云梦县的一所九年义务阶段的公立小学,应隶属于教育局基教股管理范畴,此外,教师应属于教育局人事股办公室管理,望所在领导调查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处理。
在这里我希望大家能够清楚:教师确实薪资不高,但是当老师这是教师自己的选择,没有人拿着枪逼着谁去当老师,我相信每个人当老师前都知道它每月的薪资水平,既然选择了教师行业,就选择了清贫,选择了良心。如果是抱着捞点钱的心态进入教师行业的,对不起,教师行业真的不适合您。
每份职业都有不能触碰的底线,尤其是,当它是法律底线的时候。
大家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我们国家的教师都是这样,在课上不好好教学生,在课下一味地要求学生补习,那么我们的孩子会变成怎样,我们的学校教育会变成怎样?我们的国家未来呢?难以想象我们的孩子都是被一群只看重金钱利益、破坏法律底线的人教育后变成什么样子…在此我感到深深的担忧。
美国的教育学家垮美纽斯曾经说过: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古代的学者韩愈也曾说过: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曾经我很仰慕胡适这样的教育家,做到了生活即教育,并且贯穿始终。在我的身边我也很尊敬一些老师,大别山之子汪金权老师就是我特别敬仰的一位老师,名校毕业,回归家乡,一生清贫,却桃李满天下,有超乎常人的教育情怀,天妒英才,不幸离世,但我勇怀敬仰。我并不是说老师就全都一定要过着清苦的日子,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去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真的做到春蚕到死丝方尽,这可能只有极少数教师能做到,而且这样逼老师是不对的,我们可以不伟大不无私,毕竟我们首先是一个普通人,但是我们不能无耻,如果至少能遵守教师法,就仍然是一位至少能打60分的老师,是值得我们尊重的。
毕竟,教书一般人都能做到,但是育人的情怀,并不是人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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