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9月11日电(连迅 万莉)经过近五个月的缜密侦查,日前,荆门市公安局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余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叶某抓获归案。 据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2012年12月至2014年11月,叶某(男,57岁,荆门人)以其公司(荆门某投资咨询公司)或个人名义,以高息为诱饵,在社会上向他人非法吸收资金达3000余万元,造成120余人资金损失达2600余万元,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叶某落网后,交代了自己如何从一个房产开发老板一步步沦陷为犯罪嫌疑人的经过,悔不当初。 据叶某交代,2012年之前,叶某一直在荆门从事小产权房的开发,也赚到了一些钱。之后,他的生活轨迹开始慢慢偏离。2012年,叶某在荆门城区的浏河湾、车站路开发房产,因资金不足,便以高息向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不料后来开发的房产销售不理想,叶某亏了本。为了还清之前的债务,叶某决定拆东墙补西墙,从外面借钱还债。 为了能借到更多的钱,叶某于2012年12月5日在荆门注册成立了一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高息为诱饵,开始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借款。至2014年11月案发,叶某共计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3000余万元。这些钱叶某一部分用于还本付息,一部分又以更高的利息对外放贷,企图赚取差价。谁知,叶某的如意算盘一次次落空,放出去的钱本金都要不回来,更不要说利息。2014年11月,叶某的资金链断裂,开始四处躲债。 9月8日,叶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东宝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但因其患有严重疾病,9月9日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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