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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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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5-9-21 15: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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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知情人]:
您好!
您反映“丹江口市环境监测站环保验收时,对企业收费标准不统一”一事,我们及时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反馈如下:
丹江口市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收费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环保厅《关于规范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1〕151号)中的收费标准,并结合企业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等确定验收监测内容,根据验收内容确定每个项目的验收费用。然后,再根据丹江口市出台的优惠政策和企业所处环境的敏感程度等因素,验收费用统一下浮30%以内。对于同一类型企业或行业(规模、性质、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完全相同),“有的收费两三万,有的收费五六千”现象是不存在的。
在这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请贵单位与我们联系(0719-5520615),我们针对贵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解答,若确实存在问题我们诚恳接受您及广大网友的批评并及时做出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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