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大的党员干部来说,即将来临的中秋既是佳节,更是廉关。是选择高高兴兴的过节,还是一意孤行,在作风问题上栽跟头?对那些对纪律规矩于不顾,甚至不以为然的,我们必须当头棒喝:节日将至,莫踩“地雷”。 公务用车停放、使用应依规。节假日期间将公务用车私自停放在住宅小区的行为,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涉及单位领导的责任。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按要求办理报备手续,公车公用。 切莫滥发津补贴及节日慰问品。违反公务员奖励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借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劵等,均属于滥发津补贴行为,违规者将依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廉洁自律,不收他人赠送的礼品、礼金。作为公职人员要牢记法律底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只要是工作对象赠送或任何可能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礼物、礼金都不能收,不能给对方留下想象的空间,违规者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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