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詹钘 通讯员 秦银露) 商家承诺满500元就送旅游券,我买了500多元的化妆品,结果被告知领券名额有限。”提起近日碰到的事情,肖女士有些气愤。
前不久,肖女士路过阳新一家店铺时,看到门面上悬挂的广告牌上写着一行字:“购满500元送云南丽江游4天3夜;购满300元送杭州游4天3夜”字样。于是,肖女士在该店购买了500元的美容产品。当她找服务员领券时,却被告知赠送的旅游券名额有限,已经送完了。然而,在肖女士付款前,店员并没有告知她相关事项,广告牌也未说相关内容。
肖女士觉得被欺骗了,当即要求退货,可店主李某某以“货已卖出,概不退货”为由拒绝。
肖女士随后投诉至阳新县工商局。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询问,确定了事实,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六款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李某某改正违法行为,退还消费者购货款,并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市消委提醒,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主动履行对消费者做出的约定承诺,并认真明确合同、约定等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相关内容,对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作出让消费者清楚明了的说明,避免违规行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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