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一青年刚拿到5个月的驾驶证被注销了,因为他在实习期内饮酒驾驶被掇刀交警查获,一次记满了12分。 22日下午1时许,掇刀虎牙关大道体育文化中心门前路段,市交警支队掇刀大队交警设卡开展查酒驾行动。一辆车牌为鄂HE****的黄色小轿车来到卡点时,被快速测酒仪查出驾驶员有酒驾嫌疑。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测酒仪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随后交警查看驾驶员的驾驶证,发现驾驶员姓孙,今年22岁,他的C1驾驶证今年4月才拿到,实习期至2016年4月20日。 孙某交代,他当天中午和朋友在凤凰水库附近一农庄吃饭,期间喝了一瓶啤酒,饭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正好被交警查获。交警将其车辆和驾驶证暂扣,敦促其尽快到掇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孙某因饮酒驾驶,被记12分,罚款2000元;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第69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25日,孙某来到掇刀交警大队,交了罚款,还被注销了驾驶证,失去了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如果他还想开车的话,就需要重新报考驾校,申领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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