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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禁止向”三湖“投弃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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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5-10-10 16:15: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10-10 07:20  东楚风  

东楚晚报记者 涂豆豆

9日下午,黄石市长董卫民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禁止向磁湖、青山湖、青港湖投弃排放污染物的通告》起草情况说明。并就2015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认为,磁湖、青山湖、青港湖是黄石市城区的主要水体,长期以来,黄石市不断加大对“三湖”的保护力度,但因“三湖”周边排污口乱排和水域保洁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各湖泊水体环境污染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解决。

会议强调,做好磁湖、青山湖、青港湖保护工作,是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重要抓手之一,对于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保护磁湖、青山湖、青港湖环境,将严禁直接或间接向“三湖”投弃排放有毒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废水污水、投弃废弃物,严禁在“三湖”水体及周边开展种养殖,确保磁湖水域保洁质量。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对其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还将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监督和首次举报有偿奖励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三湖”综合保护管理的良好机制。

会议讨论了2015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黄石市2013、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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