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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阮瑞祺 通讯员 乐焰)昨日,市人社部门发布消息,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黄石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了,新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
据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于10月12日收到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文件后,迅速将市本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高待遇标准落实到位。根据文件规定,黄石市市区、大冶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714元提高至858元,增长20.17%;阳新县标准由每月630元提高至770元,增长22.22%。
近期内,市本级已提高标准累计补发差额785520元,惠及符合条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545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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