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雨婷
“如今我们城镇职工有个什么病痛,医保报销‘上不封顶’,转外就医的还可以就地报销,不用再回大冶报销,既减轻了负担,又免得我们来回奔波。”市民刘先生感叹道。
医疗保险作为关乎民生的重要事业。近几年来,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需要,市政府及时落实省市医保政策,适时调整措施,先后出台了相关调整政策,确保让医保政策惠及到广大群众。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上不封顶”
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取消了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封顶线。在此前,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12.5万元,大额医疗统筹基金支付17.5万元,政策调整后大额医疗统筹基金支付不封顶,这一举措进一步减轻了参保患者的个人负担。
同时,提高居民医保报销最高限额,将最高支付限额从每人每年度6万元提高到9万元,为减轻参保居民因患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负担,我市于2009年建立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制度,从统筹基金中按照每人每年20元标准提取资金建立大额医疗统筹基金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将居民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0年起,我市按照低水平和统筹共济的原则建立了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改变了以往居民在门诊看病不能报销的做法,减轻了居民门诊费用负担,也增加了居民医保惠及面。
住院报销实现省内横向结算
为了体现医保工作的亲民性,使政府实施的医保政策既让群众得实惠,又方便群众得实惠,市医保经办机构贯彻省级定点医院住院直接报销制度,努力实现省内横向网络结算。目前,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已与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等18家医院实现医保患者就医即时结算。
据悉,2014年度,全市在省级平台进行结算的职工1156人次,费用总额3349.1万元,统筹申报1591.1万元;居民479人次,费用总额1197.4万元,统筹申报488.1万元。
在完善省级结算平台的情况下,我市医保经办机构积极探索与省内各地级医疗机构联系、沟通,建立并完善横向网上结算方式,实现省内其他城市看病也能进行网络实时结算。并合理布局和约定“两定”机构,除了省市县各级医院外,医保经办机构还与市内社区及民办诊所、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将合格的诊所和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诊所和定点药店,方便群众看病和买药。
扩大慢性病补助范围
为加强居民医保门诊就医监管力度,改善居民门诊结算方式,规范定点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市医保局将居民门诊定点严格定在公立医院、社区服务诊所。
为了让更多的慢性病人享受补贴政策,从2014年开始,我市将职工慢性病由7个病种增加到17个,居民慢性病由10个病种增加到12个。同时加强慢性病病人医疗服务监管,将新申报并通过审核的慢性病病人纳入公立医院进行统筹管理,严格避免发生慢性病病人持证乱刷药情况,既方便其买药用药,又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在此基础上,市政府近几年来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对医保政策进行微观调整。根据《黄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要求,我市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生育保险,使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生育医疗待遇得到保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并从2014年开始实施新的医保缴费政策,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3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目前,全市已有9200余人享受这项政策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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