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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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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从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随州失业保险金再次上调。具体为:曾都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714元提至858元,每月增加144元;随县、广水由每人每月630元提至770元,每月增加140元。这一标准从2015年9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085元/月、924元/月、858元/月、770元/月,省直缴费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1085元/月执行。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或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资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只要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费满一年并到就业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都可申请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据随州市就业局失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9月份未按新标准增加的失业保险金,将于近期内增补到位。工作人员将把增补金额直接转存到符合条件失业人员的银行卡上。
来源:楚天快报 2015.10.16 星期五 E1版 记者朱道全通讯员明晓红熊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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