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买的房屋,通往屋顶的通道被顶层住户圈进家里,楼顶也变成了顶层住户的私家露台,而这一切竟然经过了审批并顺利通过验收。
(东楚晚报 记者 徐道发)2014年,团城山一小区业主刘敏为此将市建委告上法庭,经过一审、上诉、发回重审,刘敏赢了官司却难以落实判决结果。10月19日,他向下陆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公共面积被占业主告建委
2012年6月,刘敏和妻子张女士在团城山怡安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该楼栋共24层,刘敏的房屋位于23楼。购房后,他发现了一个问题:从他家通往楼顶的通道竟然被圈到屋里了,他家的屋顶也成了24楼住户的私家露台(错层结构)。
刘敏认为,楼内通道、外墙面、楼顶平台均属于公共面积,住户共有,购房协议中也没有特别约定,他依法享有公共面积,这种做法不仅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还堵住了通往楼顶的消防安全通道,存在安全隐患。
从2013年10月开始,刘敏多次向黄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黄石市城建委等部门反映,要求对该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但一直没有结果。
随后,他认为市建委行政不作为,造成业主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受到侵害,向下陆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市建委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敦促开发商限期整改,承担违法违规行政责任(东楚晚报曾报道)。 拿着判决却被踢皮球
2014年一审判决后,刘敏胜诉,市建委不服判决结果上诉到市中院,后此案被发回重审。2015年8月27日,下陆法院再次做出判决,认为被告应该“再次对该涉案楼房工程施工设计文件中设计的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认真妥善地解决,以维护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住户的使用安全”。判决认定市建委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应采取补救措施。
虽然耗费了大量的精力,拿到这个判决刘敏还是很欣慰。但是让他为难的是,判决生效后,他找到市建委要求落实判决结果,解决楼顶和通道被占用问题却不顺利,手握判决书,他还要打报告请求解决,在一份报告复印件上,记者看到市建委相关负责人的批示,“请质监站阅处”,质监站的批示却是“该处系按图施工,该施工图通过了审查,我站无要求开发商整改的依据。”
法院的判决难道不是依据吗?对质监站的批示刘敏感到很困惑,从建委领导到科室,从法规科到质监站,刘敏在多次请求无果的情况下,10月19日上午,他再次来到下陆法院,对此案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下陆法院已受理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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