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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芬贤指着已经变成厂房的承包地 楚天时报讯(记者杨鑫杰文/图)“地征用了近7年,至今连个征用手续都没见到。”近日,大冶王太村村民王芬贤向本报反映,2008年自己承包的6亩多地被村委会征用,至今没见到征地手续。
据王芬贤介绍,1998年该村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在村委会的批准下,他承包了6亩多土地。2008年4月6日,王芬贤提出在所承包的土地上建造2.28亩的养殖场,当月15日,王太村村委会同意并给予批复。王芬贤在承包的土地上种上了桃树、苹果树、柿子树等果树若干。
王芬贤称,2008年至2009年间,王太村村委会在未同他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将其承包地上的养殖场和果树摧毁,并征用。事后,村里干部先后给了他8.4万块钱,“搞不清楚这是什么钱,他们没说,也没签合同,我还以为是养老金。”王芬贤说。
在王芬贤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了一份盖有“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公室”公章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是罗桥街办王太村民委员会,承包人王芬贤,承包期限为2005年4月15日到2028年12月31日,承包地面积6.313亩。在另一份养殖场申请报告中,显示申请土地2.28亩,在现状一栏中显示种有果树,且附有“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王太村民委员会”的盖章,时间为2008年4月6日。
记者来到大冶市王太村村委会,该村支部书记王正球向记者出示了4份其所称的征地补偿金发放表复印件。记者要求看征地批文及相关的征地合同书时,王正球以表示“时间太久,一时半会儿难以找到”。昨日,记者来到大冶市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该案还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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