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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广州市 2015-10-31 18: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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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制造厂家被私下要求调快
大陆国家技术监督局曾对中国17个省的企业生产的34种电表进行了抽检,结果发现,78%的电表都出现了正误差,即人们所说的“走的快”。对家庭正在使用的电表检测的结果更令人感到吃惊;偏差最大的事快28%,大多数快10%左右,也就是说居民要无端多掏10%~28%的电费。按规定,电表误差在正负2%以内才属合格产品,如今误差10%以上,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这是电力公司想出的歪主意:如今用户使用的电表都是电力公司统一购买、统一安装的。电力公司为了每个月多电费,私下要求电表制造厂家在生产过程中将电表调快,而且越快越好,否则就以产品“不合格”而拒绝收购。于是就出现了用户只用了70价值元人民币(以下同)的电,却不得不缴纳100元电费的“怪象”,很多人气愤地把电力局骂成“电老虎”,想怎么吃人就怎么吃人。不过也有人还不知道自己已被电老虎“宰”了一刀。
最近一位上海网友更进一步的探究了这其中的奥秘。依据“上海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居民客户实行用电负荷管理,单相供电时,分为3、4、6、8KW四档,用电负荷控制电流相应为15、20、30、40A,不过现实中,上海供电局给民众安装的电表铭牌上标示:额定电流5(30)A.或10(40)A。括号内的数字是短时允许超载电流,而不是正常工作电流。
为什么供电局不提供正常工作电流为15、20、30、40A的大电表,而只提供5A或10A限量的电表呢?猫腻正是出在这里。
当用户的使用电流超过电表的额定电流5A时,很多电表的读数就大大超过其真实值,也就是说,电表测量的线性关系被破坏了。初中物理告诉我们,用电量P=UxI,U为电压,是220V常数,I是电流。在额定电流范围内,电表显示的功率P的读数与电流呈线性关系,一旦电表在超载电流状态下工作,其读数就不是线性正比,而是指数级的递增关系了。
一位网友发现,他在家做了一个测试,把功名2P的空调开了3.5小时,加上日光灯、冰箱和笔记本电脑,耗电量应该在度14左右,但他家电表显示用了28度电。
这位网友建议说,你若要请人来检查电表读数准不准,不能只3测个电流点,一定要求他“至少1A一个点,特别要测超过额定电流限量时”的线性好坏。一测,就能发现问题关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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