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考核倒数第一,还给全体职工发奖金。记者日前从湖北省黄冈市纪委获悉,湖北团风县杜皮乡违规发放奖金,特别是在2014年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倒数第一的情况下,仍然违反纪律规定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一个半月奖金,合计107527.38元。为此,杜皮乡党委书记、乡长、纪委书记等10人受到追责和处分。(来源:新华网11月04日) 杜皮乡的这个奖金发得真是奇葩,发得真是蹊跷,目标责任考核倒数第一,还发了10万多元的奖金。人们不禁要问:不知道杜皮乡发这个奖金是为了奖励什么?是奖励领导有方?是奖励作风扎实?是奖励勇于吃苦?是奖励乐于奉献?是奖励敢于创新?还是奖励工作出色,成绩出彩?想来,都应该不是。如果杜皮乡负责人领导有方、作风扎实、勇于吃苦、乐于奉献、敢于创新、工作出色,成绩出彩的话,绝对不会在目标责任考核中沦为倒数第一。那么杜皮乡还有什么理由发放奖金呢?还有什么意思发放奖金呢? 奖金,顾名思义是指对与生产或工作直接相关的超额劳动给予报酬。是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成果时,所给予的物质补偿。换言之,也就是完成超出同类群体的平均劳动定额,取得了比同类群体平均成绩更好的成绩才能够发给奖金。与之相对应的就是罚金,完成的劳动定额比同类群体的平均劳动定额少,取得的成绩比同类群体平均成绩少,就应该交纳罚金。这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平准则、也是最起码的分配原则。只有遵循这个社会公平准则,遵守这个分配原则,才有正义、才有信服、才有效率、才有社会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如何看不出杜皮乡有什么根据发奖金,无论如何想不到有什么理由发奖金。工作完成得不好,成绩不彰,不仅不彰,而且在目标责任考核倒数中还是倒数第一,这应该发奖金吗?这应该是交罚金啊!但杜皮乡却公然颠倒是非,不仅没交罚金反而还发奖金。 杜皮乡的这种行为,让公众看到其负责人没有起码的工作责任,没有基本的职业道德,没有普通的理想信念,没有明确的纪律观念,没有一丝的公平正义,而且心理承受能力还特强。他们在干工作时,甘于下游;在为民服务时,甘于应付;在落实责任时,甘于虚置。但是在争取个人利益时,却一马当先,锱铢必较。管他有理无理,管他先进落后,管他结果如何,先来一个猪八戒吃猪蹄——自己招待自己,把奖金发了再说。没有一丝的惭愧,没有一点点羞涩,发的人理直气壮,拿的人心安理得。都是大大方方,从从容容。这样的干部怎么可能执政为民?怎么可能一心为公?怎么可能廉洁自律?又怎么可能奋发有为呢?这说明他们做人、做官的底线之低到了何种地步? 因此,在严肃处理这件事时,还应该举一反三,不仅要加强制度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还要加强思想建设、理想建设,道德建设,要让官员树立起为民服务、为国效力的责任意识,树立起做人讲底线,做官讲政德的自律意识,树立起是非明确工、追求公平的正义意识,|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远大志向,不踩红线,远离高压线。做一个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