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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 周莉 通讯员 石红建)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今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从今年1月执行。
今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具体为:在去年基础上,一到四级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增加340元、321元、302元、28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51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13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38元;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人每月增加189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人每月增加151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人每月增加113元。本次调整的范围为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仍在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不含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
目前,我市共有106名工伤参保人员享受了此项待遇。此次工伤定期待遇的调整,全年增资了2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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