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途路上(三)
讨要农民工钱雪花飘飞的千里路 这是2011年2月初的事儿。河南省淅川县仓房镇磨沟村的曹彦忠,湖北省钟祥市大口林场牧马岭分场栋2号的杜峻岭,谷城县石花镇黄家营村三组的宋长生,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三官殿村二组的皮国军、方成光等十四人,于2010年4月10至2010年12月12日,在东北吉林省靖宇县榆树川乡松阳村(松江河高速公路09标段中交隧道)打隧道工地上打工。2010年8月中交隧道局09标段项目部派人到松阳隧道工地给工人们发三个月的工资,工人们虽在工资册上签了字并按了手印,现场还拍了照,但工资却未发到工人手里。从2010年8月以后至2011年1月的工资,工地负责人侯玉敏代中交隧道09标段项目部给工人们分别打了工资欠条。2011年1月22日,黑心的项目部经理将工人们手中的欠条诈骗收回后,并承诺说:“给公司汇报后,工人们的工资保险在2011年1月30日前到位。”但其违反承诺,致使2011年11月,137290元劳动者的工资仍然打着水漂。接受委托后,这十四名农民工,仅只凑了两千元路费交给我。由长途汽车转到邓州火车站,乘上了北上的火车。为了省钱,没买卧铺票,火车从邓州日夜兼程到郑州、安阳、邯郸、石家庄向东到衡水,路过天津到唐山、锦州、沈阳、铁岭、四平,下车后,在车站候车室呆了一夜,天亮后搭乘到靖宇县的车。下车查询后才得知:这段高速路的承建者是:“福建省天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这个标段的负责人叫李云龙,包工头叫侯玉敏。据此,到该县劳动监查大队与庄队长联系,庄队长在办公室接待了我,做了“投诉登记”并填了表,还呈交了当事人的相关资料。 庄队长说:我们会尽快解决,但至少在15天以上。这我理解,因为“天翔公司”的办公地点远在吉林市,项目部的办公地点远在白山过去的通化。我打道回转,临走时,庄队长说:你可以留个帐号,如果款到后,我们会立即打过去,如果有别的问题,我会电话告知的。我给庄队长留下了方成光的帐号后,在零下十二度的雪花飘飞的北国风光中,踏上了回归路。 到家半个月后的一天上午,庄队长用“0439—8911233”的座机给我打电话说:李云龙因涉嫌诈骗、侵占罪已被逮捕,叫我们到吉林省向公安机关报案、投诉,劳动者的十三多万可找“天翔”公司讨要,他会积极配合并大力支持。2012年1月4日,在征得委托人的意见后,又踏上了东三省的遥遥路。经过艰苦的努力,和靖宇县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半年多后,十四人的劳动报酬得到了。回忆起这个案例,我想:途中才数日,岁月足数年!为弱势群体服务,辛劳、劳累恍如隔世,其实也很幸福,真是到了哪个山头就唱哪个歌啊!使我最最终身遗憾的是:靖宇县来名于杨靖宇烈士的英名,因我身残,恰又是东北大雪风寒的冰雪季,没有能去瞻仰将军的身碑! 执行难、难题倒底在何处 《一封没有着落的公开信》,这是好心网友“浪摇”的贴子。“浪摇”基本上抖出了这个案例的实情。这个案例,几起几落,长达四年之久,最终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和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铁的事实办了铁的案件,就是认定了丹赵路办事处违法违规、强拆了陈俊生的三层楼房,对这有效的法律文书,丹赵路办事处想翻案,但行政乱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盖棺定论。对赔偿问题,这场官司一直打到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指定关于民事赔偿由十堰中院审理,丹赵路办事处原主任亲自出庭。审理过程中进入调解程序,办事处只同意赔偿六十万元,最后又说最多赔偿八十万元。调解没达成协议,最终中院依法判决丹真赵路办事处赔偿陈俊生一百六十万零二千多元人民币。这个案子由我代理立案进入执行程序,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受理后,由陈勇执行局长亲自执行。陈局长和院其他领导都尽了最大的努力,但至今依然没有到位,原因就是丹赵路办事处以政府的名义上下推萎。执行到位好难啊!由此我想到了另一件事。家住丹江口市凉水河镇北沟村4组的汪德玲,二轮延包的4.3亩耕地,被本村干部陈XX依权、凭钱强行霸占并收益多年。汪德玲通过申诉程序,经过多年的奔波,最终于2015年2月3日,十堰市人民政府以“十政信复字(2015)01号”保护了她的合法权利和权益。该文书还界定了“落实到位”的具体期限,锁定的具体期限已超过了大半年,时至今天,仍是纸空文。汪德玲全家是农民,农民没有土地,就等于没有了饭碗。现在,她们一家正翘头盼望这幸福一天的到来。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俗话说“没有规距不成方圆”,但执行到位的程序确实不能难得无边无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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