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神农架报》上看见林区财政局、监察局联合向全区公务员发出的一封信,看后,让人很明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政策和内容,所以转发一下! 致全区公务员的一封信 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及全省专项治理乱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工作的要求,林区财政局、林区监察局于今年8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的补充通知》(神财〔2015〕148号),要求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对已经发放的加班工资自行清退。全区公务员守纪律、讲规矩、顾大局,不折不扣落实通知要求,确保了清退工作顺利进行。在此,向大家对清退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诚挚地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此次清退加班工资,既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严明财经纪律的要求,也是规范我区津贴补贴发放的根本前提和保障。同时,在清退到位后,林区人社局、监察局、财政局结合实际情况联合下发了《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补贴发放等问题的通知》(神人社文〔2015〕121号),对值班值守补贴发放范围、标准等进行了规范。 我们坚信,有全区公务员的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林区保护与发展将持续进步,地方财力将不断增强,民生保障将持续提升,在政策和财力许可范围内将逐步提高大家的待遇收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林区财政局 林区监察局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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