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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陈弘毅 通讯员 郭圣发)截回自己的“老婆”,禁止离开家也犯法?近日,市法院判决金湖男子赵某胜获非法拘禁罪,被判入狱6个月。
2009年,赵某胜与鄂州汀祖人熊某翠经人介绍后相识,随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4年5月,熊某翠不愿与赵某胜一起生活,于是离开了赵家。岂知,赵家人不乐意,先后派人打听熊某翠的下落。去年8月的一天,赵某胜得知熊某翠在老家出现,于是带着朋友熊某定、儿子赵某仁驾驶自家麻木车赶到熊某翠的老家,强行将她带回家中,并殴打熊某翠,警告其不得再离家出走。两天后,不堪忍受家庭暴力的熊某翠,同意与赵某胜共同生活后才得以自由行动。自由后的熊某翠向公安机关告发,赵某胜被传唤到案。经司法鉴定,熊某翠人体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警方随后刑事拘留了赵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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