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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26日,省环保厅考核验收专家组对恩施市创建湖北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专家组认为,该市“创模”工作各项指标基本达到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考核验收专家组通过现场查勘、查阅档案、审核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恩施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各项指标进行了严格审核。专家组认为,恩施市“创模”工作档案资料齐全,数据详实,技术评估、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落实到位,“创模”工作决心大、措施实、重过程、重实效、有特色、有成效,各项指标基本达到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恩施市自2010年启动“创模”工作以来,大力实施“蓝天、碧水、青山、宁静”四大环保工程,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2011年以来,该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两座、垃圾综合处理厂1座,铺设污水管网80千米;2014年投资215万元建成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投资197万余元实施饮用水源地保障工程,城市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5年来,累计淘汰企业燃煤锅炉63台,完成两家水泥企业的脱硝设备改造;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生态功能类县市第三名的成绩,连续多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30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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