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新版邮政管理服务办法、新版保险法司法解释、新版《中国药典》……在新年到来前的31天里,一批开始实施的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的方方面面。
12月1日起,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对消费者维权通道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办法,在提供邮政普遍服务过程中,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邮政企业应当自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七日内向用户予以赔偿。
有“药物宪法”之称的《中国药典》12月1日开始实施第十版。新版药典全面提升了药品安全性控制,农药残留量测定由9种提升至229种。在中药安全性方面,增加了四个技术指导原则,增加和修订了七个与检测方法,特别是在前版基础上,又对部分品种标准分别增加了二氧化硫残留、重金属残留、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检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12月1日起施行。该版司法解释着重解决保险法保险合同章人身保险部分在适用中存在的争议,以防范道德风险。
根据新司法解释,未成年人父母之外的其他履行监护职责的人为未成年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当事人主张参照保险法相关规定认定该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经未成年人父母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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