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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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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一、我们是正业小区的全体居民,我们于2012年,2013年分別购得了l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的大部分房子,居民们陆续地安家落户了。
二、孝感中院,孝南法院,分別于2014年,2015年查封了三栋,四栋,七栋楼。至使,我们的房子无法网鉴,办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们上访过,维权过。一些地方干部置若罔闻,釆取推、脱、诿的策略,还有的干部说,查封房子的信息是房产局提供的。意思是说,房产局错了,我们可以跟着错,这就是典型的懒官、散官、庸官。请问,他们的做法对吗?望广大网民客串当一回“法官”,给评评理,他们(查封房子的法官)有无过失,过失有多大,能否追责,像这样的人能当好官么?能全心全意为人民干实事吗?同样是法官,为什么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法官们在接到我们的信访后,一个礼拜,就将我们的房子解封了呢?先前的七栋房子都封着,记得当时有一位法官这样说过,“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得侵犯,我不把此事处理好,就回家种地去”。这样的法官值得让人点赞。在这里借用徐九经的一句名言,“当官不为民所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正业小区全体居民血与泪的申诉。全体居民一致签字并盖上鲜红的手印。 文字与图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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