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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123,ok! 于 2015-12-17 11:03 编辑
| | 自10月15日我市启动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以来,截至12月1日,全市各区、开发区、街办城乡居民(含在校学生)已参保缴费196051人,完成全市目标任务的23%。
今年,全市因未参保生病住院的居民向市医保局反映的有41人,其中不乏患重特大疾病,因未参保不能享受医保报销,从而给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
市医保局提醒全市广大城乡居民,距离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正常缴费时间已不足1月,为避免医保待遇受到影响,请居民及时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村缴费参保。续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医保证。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情况,我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时间将适当延期至2016年2月28日,外出务工人员可利用回家过年的机会缴费参保。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参保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的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低保人员、重残人员、兜底保障五类特困人员等,由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信息,录入系统,个人不缴费。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新生婴儿在办理入户手续30天内可办理参保手续。凡逾期未缴费参保的,只能在下一年度缴费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 (肖蜜 徐利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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