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园林城区增设了不少蓝色免费停车位
潜江新闻网讯(记者 李理)“以前,这潜阳中路一整条道路都没地方停车,现在划了免费停车位,真是方便太多了!”近日,不少市民对我市园林城区新划的免费停车位好评不断。 据了解,为加强潜江城区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管理,规范静态停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决定增设蓝色免费停车泊位,在潜江城区实施静态停车管理。 自2016年1月1日起,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按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城区主次干道未施划停车位的人行道禁止停放机动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堆物、从事修理、洗车等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设置、占用、拆除停车泊位,不得在道路或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通行、停放;对于人行道停车影响行人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车辆一律清拖或处罚;机动车不在定点施划的停车位内停放,处以100元罚款。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请广大市民支持和配合城区静态停车管理工作,自觉维护停车秩序,规范停车。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欢迎拨打举报电话110、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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