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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喜事去祭祖 不料引发山火 女子因失火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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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黄石市

发表于 湖北省黄石市 2015-12-22 10: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李飞)中年得子本是一件喜事,然而阳新一村民却回乡祭祖报喜时引发山火,结果喜事变忧愁,自己还被判刑。冬季到来,森林再次进入防火期。昨日,黄石市森林公安局向东楚晚报独家披露了一起涉林案件。
  潘某今年36岁,阳新人,2015年4月,她与丈夫陈某的儿子出生。为了向祖人“报喜”。4月13日上午,潘某和丈夫在阳新城区买来香纸、鞭炮等物,赶回老家洋港镇,上坟祭祀。没想到鞭炮引燃坟边杂草,大火借着风势很快蔓延开来。后经当地政府、森林公安部门全力扑救,终将大火扑灭。
  经阳新县森林公安局调查,此次过火林地面积达22.58公顷,被烧树种为杉树。9月21日,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12月初,阳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潘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从现在起至明年4月30日,黄石已进入了森林防火的重点期,市政府已经对全市林区进行了戒严。”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森林公安局局长张驰介绍,目前正值冬季山火高发期,在戒严期内,全市林区严禁吸烟、野炊、烧荒、烧草、烧田埂、烧秸秆、烧冥纸、烧纸花、燃放鞭炮、孔明灯等。森林公安部门将加大对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全力助推黄石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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