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漳河新区双仙村男子王某精神病发作,持菜刀砍伤邻居。王某父亲见状,赶紧报警求助。最终,民警及时控制住了王某,并将他送往医院治疗。 20日下午4时30分左右,漳河新区公安分局双喜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双仙村村民王老汉打来的报警电话,反映儿子王某精神病发,用菜刀砍伤邻居一位八旬大爷。接到报警后,副所长周庆平、胡登宏带领两名协警赶到现场处理,但伤人的王某已经逃离。将受伤的王大爷送医后,民警立即联系村委会工作人员在王某家附近搜寻,当晚未能找到王某。次日下午3时,王某母亲向民警反映:王某已经回家,希望民警能帮忙将儿子送医治疗。民警随即赶到王某家中将他控制,并将他送往市二医治疗。 民警介绍,王某今年32岁,有多年精神病史,因家庭贫困,不能按时吃药,会间歇性突发精神疾病。20日下午4时左右,王某精神病发,从家中拿了一把菜刀跑到离家50米远处的邻居王大爷家中,用刀背将王大爷头部砍伤,后因为害怕在外躲了一晚,于次日回家。幸好,王大爷受伤并不严重。 民警告诉记者,像王某这样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属于特殊人群,应给予关心和照顾,但是他们在其病症发作时头脑临时会失去控制。由于形成病因的不同,有的精神病人在病症发作时处于一种精神恐惧状态,认为周围的人都对他构成威胁,于是产生强烈的“自卫”意识,对周围人充满了攻击性。民警提醒市民,如果发现周围有这种病人时,请及时报警,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记者冯杰 通讯员钟小华) 精神病人伤人 受害人如何索赔 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精神病人打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出面调解,或者向基层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若是调解不成,受害人可提交相应的损失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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