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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金冶)“网购的货物到达后,我根本就没签收,也没接到快递员的电话。”近日,市民阮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0714—8724666反映称,圆通速递的快递员将包裹送到门卫室,却不通知她本人就私自签收了。
据阮女士介绍,2015年12月24日,她在网上看中了一件衣服,下单并付款后,卖家发了圆通速递,期间她抽空看了下物流的信息。“这个快递在2015年12月28日送到了武汉转运中心。12月29日发往了黄石转运中心。当时我还想着,快递最迟两天之内应该会到手,结果到了12月31日,一直没接到快递员的电话通知。”
2015年12月31日中午,阮女士再去查看快件的动态时,上面竟然显示此快件2015年12月30日上午11点2分已由本人签收。这让阮女士疑惑不已,她的第一反应就是跑到楼下的门卫室进行翻找,结果发现自己包裹的外包装有破损,上面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用透明胶布粘着,衣服都露出来了。“快递早就送到了不通知一声,估计是外包装被快递那边弄破了,怕我拒签,就私自替我签收了。”阮女士抱怨道。
针对此事,记者拨通了大冶市圆通公司的客服电话,一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当天该公司的快递员休息,此件由临时代班人员送件,又因代班人员不熟悉业务未及时告知客户而导致。当记者询问,如果包裹被快递员私自签收后出现破损或是丢失的情况,应由谁来负责?该客服工作人员并没有正面答复。
随后,记者咨询了湖北维佳律师事务所的汪帮华律师,他表示,快递员私自代表收件人签收快件的行为属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如果由此造成货物损失,其所在的快递公司必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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