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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上午,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治安大队联合市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前往大冶大道沿线,对沿线相关烟花爆竹行业开展整治行动。
据了解,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共检查了十九家烟花爆竹经营店,查处了三家违规店铺,分别是店主刘某,非法存储烟花爆竹108件;店主黄某,非法存储烟花57件,鞭炮19件;店主樊某属于无证经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13件。三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记者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加强大冶市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元旦、春节、“两会”等重大节点活动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市公安局决定自2015年12月底至今年3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主题为“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重宣传、保平安”的烟花爆竹整治行动,该行动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刘元喜,副局长吴礼彬负责领导,市公安局相关大队与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依法开展。
公安机关提醒:在学校、集市、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附近经营烟花爆竹,安全距离未达到100米以上的;在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设施附近经营,安全距离未达100米以上的;一般专店零售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25件、专柜零售店存放数量超过10件的;未经许可,以下店上宅的形式经营、存放烟花爆竹数量超过10件的烟花爆竹经营者,市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陈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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