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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万经煌 通讯员 刘丹 卢雯)1月3日晚上11时许,大冶金湖街办34岁的范某驾驶一辆大货车外出,在金湖大道两湖天下红绿灯路口,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小轿车相撞。
范某慌忙下车察看,两车均有不同程度损伤,他绕至小轿车的前车门处,用力敲了敲窗玻璃,然而坐在驾驶室内的年轻男子没有一点反应。范某惶恐至极,以为对方有生命危险,便慌慌张张地驾车逃逸了。
范某一直将车开到了大冶堪力头街。思前想后,范某最终打电话将发生事故一事告知了工友,并于当晚11时50分,主动前往大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小轿车车主冯某系东岳街办居民,今年23岁。事故发生后,他被撞糊涂了,一下子趴在方向盘上,范某敲窗他也没反应。随后,有路人报警,交警赶至现场将他送往医院,经诊治后并无大碍。
在交警大队,前来自首的范某得知此消息后长吁一口气。“人没事就好,我愿意接受应有的处罚。”
1月5日,范某被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1000元。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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