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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咸宁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咸宁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包括消费者代表、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共计18人参加了听证会,对城区出租车运价调整进行论证。
我市现行出租车运价为2010年制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水平的上涨,以及运营成本的增加、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在减少,导致部分司机不愿意运营、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影响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确保行业的正常发展,在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的申请下,市物价局启动了调价工作,本着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和出租车经营成本的原则,与出租车营运者、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反复沟通,提出了3种具体调整的基础运价方案:方案一,起步运价5元2公里,2公里后每公里2.0元;方案二,起步运价5元2公里,2公里后每500米/1元;方案三,起步运价6元2.5公里,2.5公里后每500米/1元。同时,对其他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取消了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即取消燃油附加费政策,燃油附加计入本次运价调整;在空驶费方面,为便于监管由现行10公里以上加收空驶费调整为8公里以上加收空驶费;等候费方面,等候时间从5分钟后加收相应运营租价调整为时速低于12公里3分钟后加收1元。
听证会上,与会听证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发表了对出租车定价方案及相关事项好的意见和建议,绝大多数听证代表同意运价调整并且支持方案二。市物价局将如实归纳整理,认真梳理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方案,形成听证报告,按价格决策程序要求报请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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