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鄂高速自2012年12月31日试运营以来,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其合理性长期受到消费者质疑和诟病。
汉鄂高速公路是鄂州到武汉的一条快车道,由湖北广晟汉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投资建设,并于2012年12月31日开始试运营。经省政府批准,汉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一型车为0.6元/车公里;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0.11元/吨公里。 公路全长54.752公里,起于武汉市左岭镇新桥村,途经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止于鄂州花湖互通(大广高速公路与武黄高速公路的枢纽互通)。鄂州境内沿途设有葛店、华蒲、鄂州西、鄂州中(海宁皮草城)和鄂州东等5个收费站。 据鄂州市消费者协会及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汉鄂公路开通以来,关于其收费的争议不断。 市民谢先生经常往返黄石、武汉、鄂州三地。从汉鄂高速到黄石相对较快,但他更愿意从武黄高速通行。“汉鄂高速一类车每公里收费0.6元,几十公里下来,比武黄(0.44元/公里)贵多了。”谢先生说。 此外,另有消费者反映,汉鄂高速存在诸多收费不公平不合理之处。例如,在2015年6月份之前,一类车从龚家岭收费站至鄂州中收费站,收费35元;从龚家岭收费站途经鄂州(不在鄂州中站下高速)直达黄石收费站,收费也是35元。 一类车从华蒲收费站至鄂州中收费站,收费15元;而从华蒲收费站至鄂州西收费站,再从鄂州西收费站至鄂州中收费站,合计只收10元。 2015年6月1日之后,一类车从龚家岭收费站直达黄石收费站,收费40元;从龚家岭收费站直达鄂州中收费站,收费35元;从龚家岭收费站途经鄂州中收费站下高速、再上高速至黄石收费站,全程收费则要50元。 针对广大消费者投诉及新闻媒体曝光,湖北省物价部门曾于2014年对“汉鄂高速鄂州段收费不合理问题”展开调查,并对广晟公司进行了约谈。 2015年8月3日,鄂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移交该起消费者群体投诉案件,要求进行依法查处。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认定广晟公司作为汉鄂高速公路的投资方和营运方,自2012年12月31日开始试运营起,该高速公路鄂州段收费不公平不合理,向消费者提供了有缺陷的高速公路营运服务。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等规定。 2015年8月20日,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广晟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停止实施违法行为,对不公平不合理收费行为进行整改并书面告知。 2015年12月,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发《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广晟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公路经营方不服未如期整改。应湖北广晟汉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请求,1月7日,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举行了听证会,广晟公司拒绝接受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认为工商管理部门认定的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且执法范围不属于法定职权范围。 结果如何,消费者试目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