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交警查获首起教练员醉酒驾驶案,该名持A2驾驶执照的教练员郑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 元月11日晚,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值班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查获一名醉酒驾驶人员,经调查后,证实该男子郑某某系本市某驾校一名在职教练员,肇事车辆正是某驾校所属的一辆教练车。这是鄂州交警查获的首起教练员醉酒驾驶案件。 11日21时20分左右,郑某某 驾驶鄂G04XX 教练车由沿江大道东向西行驶至房产大厦门前路段,与杨某(女,36岁)驾驶的小型客车相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在处理事故时,闻到事故当事人身上散发出酒味,遂对双方驾驶员都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郑某某检测结果为:122mg/100mL,杨某检测结果为:0mg/100mL。当事人郑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带往二医院抽取血样,后依法送往黄冈中泽法医司法鉴定所检测,结果为188.1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郑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大队已将结果通报到驾校,敦促驾校以此案件为典型,加强教练员、教练车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教练员的培训和教育,避免再次出现此类严重交通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