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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进入正题:女儿即将面临谈婚论嫁,未来的亲家马上就要上门提亲,也是即将面临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女儿已经跟我透露,男方家里资金出现问题,有意上我们出资装修婚房,还说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女儿的名字。于是,我开始纠结,因为这不是我的初衷,我对女儿的婚事一贯态度是:(1)婚前如若男方没有准备婚房,我们可考虑双方共同出资首付,贷款婚后小两口共同承担,房产共同署名。(2)反之,婚前男方已购得婚房,我们对男方的房子不想有任何牵扯及瓜葛。(3)彩礼由男方的诚意自行决定,无论彩礼多少,我们都会作为嫁妆加倍带过去。现在是,你怕什么,来什么,女儿的婚事最终还是落入俗套,将成为一场面对面的交易。
既然婚事不能按自己的意志为转移,那么,就按男方提的要求,我们出资装修,房产证上加上女儿的名字,但听说房产证上加名字,很麻烦,即使加上了,还是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万能的网友,请问,是这样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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