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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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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咸宁市 2016-1-19 11: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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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年来,黄州青砖湖就是荒湖,就是湿地。上个世纪“围湖造田”成风,青砖湖四周被开垦围成多口养鱼塘,这些养鱼塘都是青砖湖的一部分,都是湿地。2004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强调:“对开垦占用或改变湿地用途的,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各种补救措施,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 2004年11月2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强调:“对违法开垦占用、破坏湿地资源或改变自然湿地用途的单位和个人,应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生态特征和生态功能。”这两个法规文件,责令开垦占用湿地必须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也就是说,青砖湖四周的养鱼塘,必须恢复湿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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