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曼茹
“十二五”期间,我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建设健康大冶、美丽大冶做出贡献。
公共卫生服务稳步推进
疾病防控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我市高危人群的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55%、55%、49.86%,三项指标均达到了湖北省的平均水平。艾滋病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实施100%安全套项目,开展了哨点监测和HIV感染者相关疾病治疗,大大地提高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深入开展肺结核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对肺结核病的免费政策,对所有免费病人进行DOTS治疗,全程督导管理率100%。
在“十二五”期间,卫生监督执法实现监督职能调整,职业卫生、食品卫生分别划分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引流产及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活动;开展以“除隐患、保健康”为主题的卫生监督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448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饮用水监督检测,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对192所中小学、102所幼儿园学校卫生监督。
大力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加强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和危急转诊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7.01%,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91.63%)。实施预防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加强产科建设及托幼机构管理,助产技术不断提升,儿童健康服务有序开展,加大新生儿疾病筛查宣传力度,新生儿疾病筛查率为92.9%,通过筛查治疗,减轻了社会负担。
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如今,市人民医院职业病慢性病大楼已投入运营,急救中心项目已完成选址规划;市中医院新住院大楼一期工程顺利竣工,加强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新住院大楼二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部中心供氧系统竣工,正式投入使用,住院部儿科病区完成了装修工作。医院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为提升服务能力奠定了基础。
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优秀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加强医疗机构的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临床抗菌药物的专项整顿。全市所有二级医疗机构80%以上科室实行整体护理,其中市人民医院达到了100%。通过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限价,逐步规范医师的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市人民医院甲级病历率已达到98.6%,医疗纠纷投诉率也在逐年下降。
“十二五”以来,相继建立健全了大冶市级、乡镇级和中医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机制。同时鼓励发展儿科、妇产科等薄弱临床专科,积极引进和开发新技术,其中市人民医院开展和引进新技术13项,中医医院开展和引进新技术12项。市中医院骨伤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市中医院脑病专科成为全国农村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创建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成立大冶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和完善医警协作机制和快速对接机制,在二级医疗机构设置警务室,一级医疗机构落实“一院一警”制,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医保待遇不断提高
“十二五”期间,在10个乡镇卫生院新建各种功能用房共计41387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35776平方米),新增床位数250张,为13家乡镇卫生院配备各类医疗设备40台,对还地桥等9家乡镇卫生院进行院内环境改造。同时对全市305个村卫生室进行信息化工程建设,配备电脑、刷卡机、磁卡和服务器等设备。
全市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78.5%。全市6岁以下儿童建卡率达到89.7%以上,各类疫苗集中接种率均达到国家标准。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6.94%,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93%)。
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在大冶市和黄石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实行门诊统筹和住院费用总额预付制,同时于2015年出台政策明确规定新农合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政策,积极推动分级诊疗:乡镇卫生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黄石市市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60%,省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40%,非正规转诊的患者报销减半,住院封顶线提高至15万。
全市参合率由2010年的97%提高到100%,人均筹资额从2010年的360元/人/年提高至2015年的470元/人/年。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保障,2013年上半年重大疾病患者实际报销比达到77%。2015年市合医办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冶支公司签订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合同,积极推进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提高大病患者保障水平。2015年大病保险的封顶线达20万。
群众普遍享受医改成果
公立医院改革深入开展。市人民医院率先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逐步完善补偿机制。
医院平均每个月让利群众100余万元,每个门诊患者让利10.98元,每个住院患者让利246.3元。启动支付方式改革,实行按病种付费,强化医疗费用控制,住院人均自费比例较改革前下降了2.9%。推进医院能力建设,建立以电子病历、远程会诊、医院管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与全省同步开通了114预约挂号服务,多层次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制定预约诊疗工作服务方案、规范、流程及制度,推行了“先诊疗、后付费”的就诊模式,众多的便民利民服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在市人民医院推行人事绩效制度改革,初步形成优胜劣汰、全员聘用、岗位管理的人事管理制度和“优绩优酬”考核分配制度。对全市13家乡镇卫生院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清退单位自招人员108人,对未聘人员进行合理分流安置,对“两类单位”(乡镇卫生院和公共卫生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落实一般诊疗费项目,严格按要求通过湖北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同品种药品价格下降46%;人均门诊医疗费用下降30.3%;人均住院医疗费用下降22.7%。
计生管理工作不断优化
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全市出生人口13205人,其中政策内11094人,女孩5936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84.01%,政策外多孩率为2.765%。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2.45,出生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建立大冶市防范“两非”工作信息平台,制定“镇负责、村为主”的孕情跟踪包保管理工作制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实行“两非”行为倒查制度。建立完善多部门整体联动机制,与周边县市联防联治。同时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弄虚作假、打击“两非”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实行问责。
不断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范围由过去的国有和县级以上集体企业扩大到乡镇级以上集体企业。2015年将城镇无业居民中的计生家庭列入奖扶对象,实现奖扶政策的“全覆盖”。
“十二五”以来,全市卫生领域共获得中央、省、地方财政拨款10.1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增长79.9%。其中基本医疗保障6.7亿元,医药体制改革投入1.4亿元,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投入1.9亿元,卫生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十二五”以来,计生经费累计投入457.2万元对农村独女户家庭进行利益导向机制奖励,投入130.9万元对国有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家庭进行一次性奖励,投入187万元国家奖扶、特扶资金对计生家庭进行奖励,投入290.6万元,按照20元/月的标准为独生子女家庭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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