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昌市2015年上半年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年7月23日在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宜昌市财政局局长 徐炜 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宜昌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繁重艰巨的财税改革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税部门主动适应和把握新常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上半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8亿元,完成预算的51.9%,增长25.8%。其中:税收收入96.6亿元,完成预算的47.6%,增长7%;非税收入61.2亿元,完成预算的60.6%,增长74.1%。 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1亿元,完成预算的45.9%,增长39.9%。其中:税收收入15.6亿元,完成预算的43.6%,增长14.2%;非税收入15.5亿元,完成预算的48.5%,增长81.1%。分部门看:国税部门2.1亿元,完成预算的38.8%;地税部门14.4亿元,完成预算的44.3%;财政部门14.6亿元,完成预算的49%。主要项目执行情况:增值税1.2亿元,完成预算的39.5%;营业税5.9亿元,完成预算的41.2%;企业所得税1.1亿元,完成预算的29.4%;个人所得税6082万元,完成预算的50.8%;专项收入2.8亿元,完成预算的29.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亿元,完成预算的36.4%;罚没收入5.7亿元,完成预算的65.7%。 总的来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市财税部门多措并举,强化收入责任,深挖收入潜力,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一季度的基础上实现了平稳回升,但税收收入仍存在增幅偏低、占比下降、落后于序时进度等态势,收入增长主要靠非税收入的拉动。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增幅7%,市本级税收增幅14.2%,均低于一般公共预算增幅;全市税收占比61.2%,市本级税收占比50.2%,同比分别下降10.8和11.3个百分点;全市税收完成预算的47.6%,市本级税收完成预算的43.6%,分别落后于序时进度2.4和6.4个百分点。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实行结构性减税带来税收减收。上半年,税务部门累计办理各项减免税达11.2亿元。二是经济增长放缓,尤其是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持续下降导致按现价计算的增值税等税收低增长。三是受企业利润增幅回落以及去年企业预缴所得税增加较多影响,今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减少。四是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少、采矿业市场持续低迷、央行降准降息降费等,影响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五是葛洲坝房地产公司和葛洲坝财务公司等企业总部外迁,也带来了税收的减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