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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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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教育局:
《还潜江交流教师的合法权益》 潜江市教育局近期出台了农村教师交流到城区工作的工资发放办法,就是从2015年1月起,所有交流到城区工作的教师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的百分之五和即将发放的每月300元的农村教师补助性工资要全部扣除,其金额每年大概近6000元,职称越高扣款金额越高,交流教师的编制都在农村,那么身份应该还是农村教师呀!就好似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一样,难道就成了城里人了吗?身份一样是农民,应该享受国家的三农政策呀!请问领导同志们,我们呆在乡下从教了大半辈子,将青春贡献给了农村教育事业,有的教师来不及享受国家的加薪政策就倒在了讲台上。如今为照顾子女读书,交流进城。没钱买房子,租房子住,代的课比在乡下的学校多了许多,班上的学生数也比乡下的学生多,压力更大了,付出的劳动也更多了。可是,潜江教育局的政策是把我们的身份变成了所谓的城里人,请问进城务工农民是城里人吗?能享受城里人的待遇吗?不能啦!!! 而一同毕业就分在了城里的教师,在城里有了房子,有了车子,待城里许多年后,来到乡下支教,美其名曰:支持乡村教育,却享受上万元的补帖。请问:同是老师,差别咋就这么大呢?在依法行政的今天,我们敬爱的局领导们,咋不考虑我们的疾苦呢?!!!! 请还交流教师的合法权益!!!是交流教师的转起来!!!(发信人:张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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