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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53199万元,用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中下游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该项资金主要是帮助提高南水北调中下游地区有关市(县、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按照资金管理要求,享受该项转移支付的市(县、区)应将资金重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涉及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汉江中下游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考评结果,实施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对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的地区,适当增加转移支付;对于因非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生态环境状况恶化的地区,适当扣减转移支付。其中,生态环境明显恶化的地区将全额扣减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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