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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国税局、地税局按照“联合进户、信息共享、联席商议、协调办案”的工作思路,联合开展税务稽查12户,共查补税款3568万元。 据咸宁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黄羽介绍,在推行联合稽查过程中,国税局、地税局成立了联合稽查专班,对双方的共管户实行税务稽查联合进驻,案件查处及执行中协调分析,共同取证,充分沟通,及时交换涉税线索,共同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力争协同调账,同步结案。
据了解,双方在联合检查某公交公司时分工协作,国税检查组负责摸查公司在10家银行开设的28个账户,掌握账户资金余额、流水情况,地税检查组重点摸查公司股权、债权关系及可执行财产,双方在掌握充分信息的基础上联合分析讨论,并邀请法律顾问把脉问诊,形成完整证据链,查补税款2617.04万元。
咸宁市国税局局长彭洪斌表示,咸宁国地税合作已进入了蜜月期,双方将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不断深化执法服务合作,实现信息互用、资源共享、税收共治与协作共赢,达到征纳成本1+1<2,合作成效1+1>2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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