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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从市民政局、残联联合召开的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会议上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对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护理补贴100元 。
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简称 “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两项补贴”标准全省统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对于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预计3月底完成申报登记工作。目前,我市发放第二代残疾证人数达2.61万人,一、二级残疾人为1.38万人,享受低保待遇的96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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