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1
少尉
 
- 积分
- 1793
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
时下在鄂州城区,经常看到一些"奇葩"摩托车,这类车辆外形与小型轿车相似,因价格实惠、可遮风挡雨、使用门槛低等特点,一些人便买来驾驶,并挂上“老年代步车”标志。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大部分“老年代步车”外壳轻薄,车骨架随意拼接,没有安全气囊等防护设施,完全不具备耐撞性,缺乏相应的质量监督标准,如遇到突发情况,临场反应能力大大降低,极易引发事故。由于这些车辆驾驶者大多为五六十岁老年人,没有驾驶证,没经过正规的驾校培训,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交通意识薄弱,老年代步车已经成为路面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文件,“老年代步车”为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内燃机还是电驱动,其设计速度不得大于50公里每小时。另外,代步车质量较差,遇到交通事故,防撞性能较差,司机安全没有保障。按照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没有该类车辆,不能登记上机动车牌,不能上路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驾驶机动车上道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车辆应取得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若上道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予以二百元罚款,记12分;同时,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将予以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近期,交警鄂城大队将组成执法专班,根据“老年代步车”出行的时段,在辖区范围内严厉查处老年代步车非法上路、非法营运、非法占道、违规载人载物、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信号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共查扣老年代步车5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