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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店镇政府强行扣留老百姓的土地使用证,要求老百姓交几千块钱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交就不给土地使用证!难道政府就可以这么任性,违规乱收费吗?
去镇政府拿土地使用证时被要求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他们要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配套费的收费依据,他们拿不出来。说是广水市住建局有文件让我去查。到住建局后,住建局拿出的相关政策文件都是市内或者其他乡镇的相关文件,根本就没有李店镇。
随后,也特意打了随州物价局和广水物价局的电话,经过详细询问得到的答复说,李店镇没有收取配套费的相关依据,该收费属于违规乱收费!
我也百度了一下,广水城区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是由湖北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制定标准和收费范围,广水的收费范围中根本就没有李店镇!
3月30号在网上投诉后李店镇政府的回复:关于网民发表《李店镇政府违规乱收费!》贴文的
情况回复
3月29日网友在网上发表《李店镇政府违规乱收费!》主题帖投诉: 李店镇政府强行扣留老百姓的土地使用证,要求老百姓交几千块不等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交就不给土地使用证!
针对网友投诉,现回复如下:
一、收费依据:网友反映的费用为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根据广价费证20124215号规定,核准李店镇在集镇规划区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收取。
二、收费用途:该网民所反映的建房地址位于李店镇中心集镇迎春大道。迎春大道近三年累计投入配套建设资金150万元,其中修建下水道1800米,铺设人行道4500平方米,安装亮化路灯10盏,沿街绿化全履盖。
三、李店镇将在今后的集镇建设管理中,更加注重倾听民意,关注民生。感谢各位网友监督!
广水市李店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1日
李店镇政府回复中说是依据广价费证20124215号规定收费。随后我拨打广水市物价局电话,得到肯定答复:物价局没有广价费证20124215号这号文件,且明确说李店镇不在城市基础建设配套费收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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