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说孝道(转载)
百善孝为先。“孝”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作为伦理道德之本、行为规范之首,备受人们推崇。孝道是一种自然的回报,“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孝道还是一种社会力量,一个人哪怕有一千个优点,但只要沾上了不孝这一点,就会遭到人们唾弃。
行孝不能等。“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一旦断裂将永远无法再次连接。孝道又分养亲、敬亲、尊亲,现实生活中因“孝”而“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故事比比皆是。因此,趁父母健在,子女们行孝要抓紧,尤其当父母处于垂暮之年、贫病交加之际,更要赶快为父母尽一份孝心,不仅要养老,更要敬老尊老,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终身遗憾。
忠孝可以两全。孝忠相通,孝始忠结。孔子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曾子说:“孝子善事君。”古代圣人把对父母的孝心转化为对国家的忠心,把对家的责任感转移成对国家的责任感,这是儒家孝道观的一大特点。自古忠臣多孝子,可见尽孝与尽忠是相辅相成的,孝与忠有着内在联系和共同本质的“两位一体”,小家与大家本质上是相通的。今天,我们应将孝道文化与爱国主义紧密结合起来,发扬报效祖国和人民的“孝”和“忠”。
是否是一个真正的孝子,并不在于父母死后的厚葬。社会有贫富差别,可人类的孝心、爱心并不会因为俭朴而有所淡化。孝的本质是赡养,至于身后事,则贵在精神上的一种纪念。倘若对老人生时不养,葬时再“厚”又有何用?“薄养厚祭”的孝其实是个幌子,其骨子里是要显示活人的势力和财产,这样的厚葬又有多少“孝心”在其中呢?
清明来临,如今我们在纪念先人的方式上有了多元的选择,但无论哪种方式,我们都要注重它的健康性和“无公害性”,不能这边在祭奠故人,那边又在坑害他人或捉弄亲朋,这样会让故人不安,会让传统受伤,是另一种“不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