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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9日晚21时03分我校高二年级语文周考期间,二(7)班学生李展手持一包纸向监考老师请假出去上厕所,出教室后经二(8)班到四楼东楼梯处翻越栏杆坠落。高二年级颜为华主任听到响声后立即出来查看,并立即报警、拨打急救电话并立即联系了我校赵圣华校长和董涛副校长,同时向高二年级副主任包国梁、段先波老师作出通报。当时我校保安队何队长正在检查监控录像,发现后也报警并联系医院。之后,颜主任通过7班班主任杨琴老师和李展同学家长取得联系。21时16分,救护车到达现场并将李展同学抬上救护车送往大悟县人民医院予以抢救,颜主任和李展同学家长予以陪同。同时,段主任立即召集了当时高二年级在校的所有老师,暂时封锁了东楼梯和教学楼前部分地区并疏散学生。21时39分,大悟县公安局到达现场并介入调查。事发后,大悟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蔡定雨同志及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教育局局长、副局长前往医院看望。因技术问题李展同学转院至武汉同济医院,但中途在医生的建议下李展同学被就近送至孝感市中心医院抢救,最后经确认,李展同学因为后颅骨碎裂、抢救无效逝世。随后李展同学遗体被送往大悟县殡仪馆保存。据悉,李展同学成绩优异,于同学关系融洽,老师也比较喜欢。当天李展同学并没有与任何人起冲突也没有任何刺激他的事情。李展同学自杀动机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郑重提醒各位同学:
一、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大家珍爱生命,不要走极端。
二、近期网络上出现了部分关于李展同学的谣言,请同学们注意甄别,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网络上传播谣言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三、由于李展同学坠楼事件的影响,高二年级决定推迟原定于2016年4月12日进行的“健行 超越”远足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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